香港工商業獎:升級轉型-參賽資格及規則

參賽資格

  • 參賽單位必須為已在香港註冊一年或以上及有實體經濟活動的企業,資助機構或非政府部門法定機構(例如大學)亦可,但不包括香港特區政府部門 / 機構。
  • 參賽單位必須從事工業,例如電子、塑膠、紡織、玩具等。
  • 參賽單位的升級轉型計劃必須在過去三年以內取得階段性成果,該計劃的全部或部份項目必須在香港策劃或推行,並能夠提供升級轉型計劃的詳情。
  • 香港工商業獎有四個以公司為獲獎單位的組別,包括顧客服務、創意、科技成就,以及升級轉型。參賽單位在同一年度內,只可參與當中不超過兩個組別的競逐(每組別只限參賽一次)。
  • 香港工商業大獎和組別獎只會頒發予以公司或公司部門身份參賽的機構,以項目身份參賽的機構將不獲考慮。而香港工商業獎優異證書可頒發予以項目身份參賽的機構,但有關項目須屬長期性質(例如一年)。

規則

主辦機構及/ 或評審委員會就「香港工商業獎:升級轉型」各項事宜作出的決定,均為最終決定,並具約束力。參賽單位必須遵從主辦機構及/或評審委員會作出的任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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